张洪波:加强“一带一路”版权合作,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2019-12-17 11:00:00

来源: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公众号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天安门国庆大阅兵和国庆联欢活动再一次让全世界目光聚焦中国,聚焦北京。70年来,我们已经同180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与110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受到国际社会广泛欢迎,13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多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我国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量子科学、深海探测、卫星导航、C919大型客机、国产航母、5G通讯、移动支付、电子商务、高铁、超级计算等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已成为中国的新“名片”。改善民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扶贫攻坚、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环保治理等深得人心。我们为解决人类发展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我国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中外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互鉴正在加强,图书版权合作领域和范围逐渐深入和扩大。

一、习近平“文明交流互鉴观” 引领中华文化走出去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自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很多场合发表了关于文化自信、文化建设、文明交流互鉴、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2014年3月27日,习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强调,“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2019年,第9期《求是》杂志发表《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系统阐释了“文明交流互鉴观”,这是新时代指导中华文化走出去、加强中外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交流互鉴的根本遵循。平等、互鉴、对话、包容是文明交流互鉴的根本原则。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华文化走出去要秉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的理念,达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的效果。

2016年11月1日,中央深改小组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文化走出去要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

2017年1月,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系统布置了重点任务。要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要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要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要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要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要探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

2017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外人文交流的定位: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提出了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要以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和对外战略为根本,以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为宗旨,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内容、形式、工作机制,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的各个领域。明确了“以人为本、平等互鉴、开放包容、机制示范、多方参与、以我为主、改革创新”的原则。提出了三个着力点:着力推动人文交流理念,使其更加深入人心;着力推动中外人文交流渠道,使其更加畅通,让交流平台更加多元、交流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人文交流品牌;着力推动我国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文明成果取得更大进展。强调了重点工作领域: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元首外交和首脑外交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深化我国同有关国家的人文合作。同时,提出要丰富和拓展人文交流的内涵和领域,打造人文交流国际知名品牌;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发力;健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强人文交流相关知识和理念的教育、传播、实践,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的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人文交流具体项目运作。

2017年,中办、国办下发的这两份文件为我国开展中外人文交流、文明互鉴首次进行了具体规划。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很多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教育、科技、文学翻译、戏剧演出、工业文化、文物工作等走出去的政策。这些政策有效推动了中华文化全方位有侧重点地走出去。

二、“一带一路”图书版权合作积极,问题尚存 

在习近平主席“文明交流互鉴观”的引领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图书在内的文化产品的实物出口、版权输出、版权项目合作、境外独资、境外合作、服务出口、委托加工走出去的立体格局。自2008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型资源和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版权运用与保护、版权资产管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版权资产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核心要素和核心竞争力;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方式。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由此,国家各项鼓励资助政策在文化走出去过程中纷纷出台并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一批优秀的图书、影视、广播电视节目、戏剧演出、文创产品、文化服务走出国门,极大地丰富了中外人文文化交流的内涵。

习主席发表“一带一路”倡议六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图书版权合作项目次第开展,陆续开花结果。但从各类统计数据和行业发展情况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图书版权合作仍处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阶段。从地域来看,北京、上海和沿海地区的版权合作一直比较活跃。从版权贸易主体来看,大型出版集团、文艺出版社、大学出版社的版权合作实力较强,市场表现活跃,而且大都是有长期版权引进项目的出版社。从版权合作领域来看,图书翻译版权贸易项目多,合作出版项目较少,跨界合作项目少。海外委托加工印刷业务主要集中在华联印刷、雅昌等几家大型印刷企业。从版权合作的图书类别来看,中国主题图书品种较多,但形式单一,其中传统文化和文艺作品多,学术类图书、科技类图书较少,儿童图书版权合作不成规模。从目前“一带一路”各领域合作发展势头来看,海外市场对我国图书需求量大,双向交流意愿较强,图书和新媒体版权合作潜力大。总体而言,我国图书版权贸易仍然是引进数量多于输出数量。一些实力较强、有海外资源的出版社和报刊社陆续在海外设立分社、分支机构、图书编辑部。

现阶段,我们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图书版权合作也有一些问题要引起注意。

首先,很多沿线国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名著翻译出版有空白点,而且对反映我国当代生活的当代文学、儿童文学,反映我国当代科技成就的图书了解甚少。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给我国人民带来的福祉有目共睹,因而习近平主席的治国理政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国梦”观点备受世界关注,很多国家出版市场合作空间大,尚待深入开发。对外汉语教材教辅依然是海外市场的刚需,未得到充分满足。很多国家需要大众容易理解、容易接受的中国图书,需要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小语种汉语教材教辅,需要出版社将我国的优秀图书根据其民众需求进行本土化再开发。但目前我国出版界的海外开发能力有限,比如,中国主题图书、反映我国科技创新成就的图书在海外鲜有儿童青少年版、大众普及版,新媒体传播未被很好地利用。

其次,对海外图书市场需求缺乏长期跟踪了解和研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周边国家、中亚国家、中东欧国家由于人口少,图书市场规模不大,出版机构多属中小型规模。由于语言、沟通渠道等壁垒,我们对很多国家的出版政策、出版现状、出版机构对中国图书的需求缺乏较为系统的了解和研究,版权合作很难做到有的放矢。目前,尽管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在能源、经贸、教育、旅游等领域合作活跃,学术交往、文化往来活络,但缺乏配套的本土化图书产品和服务。

再次,国内机构积极进行海外合作,但某些合作徒有其名,特别是合作方(大学、出版机构、书店)的人力资源、翻译出版研究的实力、在本国影响等都很难担起合作重任,因而落地项目不多。

最后,我国出版界普遍缺乏对海外主流媒体和传播发行渠道的利用能力,普遍缺乏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在海外推广中国图书的资源、渠道和能力,出版界与广播电视界、影视界、文化旅游界、教育界、餐饮界、新媒体等领域缺乏充分的合作互动,中国的海外有声书、电子书、APP、慕课(MOOC)等还没有得到有效推广。因此,我们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版权合作方面尚未打造出响当当的中国企业品牌、中国知名版权作品。

三、“一带一路”图书版权合作中的关注点 

第一,重视版权贸易工作,以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开拓海外图书市场。图书、影视剧版权贸易是文化贸易的主要形式,版权贸易首先是一门生意,因而格外受到外国人重视。同时版权贸易还有很强的文化属性,是推动文化交流、文明互鉴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能够使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互鉴产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因此,我们出版界要重视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要站位高、格局大、视野广、能力强,要“守初心,担使命”,耐性坚守、专业参与、精心策划、细心组织、精耕细作,组织专业的团队,以专业的精神,肩挑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使命,干好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专业的事儿。

第二,积极主动地进行图书版权推介。虽然我国拥有585家出版社,每年出版图书50多万种,是世界第一出版大国。但是,海外出版机构、汉学家、翻译家、版权代理机构、友好机构如果没有足够的中文水平、时间和定力,是很难找到合适的中国图书的。如何让海外汉学家、翻译家、海外机构了解值得引进翻译出版的中国图书,我们如何根据对方的需求,策划出版适销对路的图书,如何在国内寻找合适的图书并推动其走出去,是很重要的课题。因此,国内作者、出版社、版权机构的主动推荐很重要。我们要针对不同国家、不同语种准备详细的图书介绍、作者简介、样章、权威评价、媒体报道,要想办法给出外国汉学家、出版公司选中图书的理由。

第三,多媒体、多渠道进行推广传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既有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中老年读者,也有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上网为生活一部分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对网游、手游、微信、抖音都玩得很溜,经常通过电子书、有声书、APP、远程教育、慕课(MOOC)等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知识,了解中国,传播中华文化,消费中华文化。因此,对于同一部作品和同类作品,要考虑对象国受众的习惯和接受方式,要找准受众目标、了解对方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版权合作和版权输出,通过多媒介多形式向当地受众提供图书内容和服务,特别是要用好当地媒体、当地发行渠道。

在很多国家,图书馆都是按照国家和城市规划而建设的,即使在数字新媒体时代,图书馆仍是很多城市的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地标。数字化时代,尽管数字阅读大行其道,但是很多国家的知识分子、家长和青少年儿童仍有去图书馆看书、学习、查阅资料、参加活动的良好习惯,喜欢“泡”图书馆,开展深阅读。然而很多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中文图书有限,因此国内的很多优秀图书可以向海外图书馆批量赠送、推广。比如接力出版社曾向俄罗斯莫斯科州综合图书馆赠送码洋10万元中国童书,文著协曾连续多年向俄罗斯外国文学图书馆、俄罗斯海参崴市图书馆、远东联邦大学图书馆、土库曼斯坦国家图书馆、全俄“海洋”儿童中心、阿塞拜疆文化部和国家图书馆、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我国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等机构赠送“中俄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中俄文图书成果多套,并在当地图书馆举办相关活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因此,我们要重视海外图书馆系统对优秀图书的推广传播作用。

第四,关注海外华文读者市场,重视海外中文教材教辅。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和地区为了深入了解中华文化,出现了学习中文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热潮。中文教材教辅越来越受海外读者的欢迎。我国香港特区、韩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出版的中小学中文教材教辅大都选自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权威教科书出版单位出版的教科书,也有相当数量选文来自中文报刊,少部分来自网络媒体,有些篇目会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的接受程度和本地语言习惯做些许改动;涉及的作家大多是中文现当代文学名家,每年发行渠道稳定,而且发行量逐年增加,受众面广,是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十年多来,文著协利用自身作者资源、丰富的版贸经验等综合优势,有效地解决了多种海外中文教材教辅选文的版权授权和稿酬转付问题。近年,由于汉语被俄罗斯政府列为全国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中文原版图书需求增大,文著协成功为俄罗斯出版多部中文原版图书解决中国作家和出版社的授权。

第五,要重视国内市场的外语读者群体。仅以俄语为例,目前全国有160所高校开设俄语专业,在校学生超过3万人,而且还有很多在华能讲俄语的外国人,整体规模不可小觑。所以,中国图书的外文版在国内也会有一定销量。由于各国对出版物进出口的严格规定和国际运费昂贵,因此国内出版机构与海外出版公司开展外文原版图书(含中国图书外文版)在国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声读物的表演权、广播权合作,应该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文著协作为“中俄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的中方执行协调机构,正在与中俄有关方面积极协调,希望在遵守法律、尊重权利人和出版机构版权的前提下,将互译成果以电子书、有声书、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传播,以满足国内外读者的需求。

第六,加强作者、译者与读者互动,作者、译者也要走出去。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作协、文著协、《十月》文学杂志以及一些地方作协组织国内的作家和翻译家出国参加书展、文学节、图书节等活动,举办新书首发式、沙龙讲座、作品诵读会、作品赏析会、出版论坛、中外作家对话、翻译研讨会、赠书等活动,与外国作家、汉学家、翻译家、出版商、读者、媒体进行面对面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有效地拉近了中国文学与外国读者的距离,提高了中国图书在海外的影响力,增进了外国民众对中国的了解。近年来,文著协多次组织国内作家、剧作家、编剧、翻译家、出版商参加俄罗斯文学国际翻译家大会、太平洋俄罗斯文学节、欧亚文学节、莫斯科红场图书节、白俄罗斯“斯拉夫集市”国际艺术节等展会,邀请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越南等国的作家、剧作家、编剧、翻译家、出版商来华参加书展、国际文学周、文学翻译论坛、新书发布会、戏剧首演和沙龙等活动,与专家、读者积极交流,主动与当地媒体互动,不但介绍中国政策、中国出版、文学翻译、版贸情况等,加深海外读者对中国作品的理解,了解彼此的需求,还扩大了中国的“朋友圈”。作家本人最熟悉自己的作品,翻译家既了解本国图书市场,也熟悉中国图书。作者、译者参与海外宣传推广活动有助于提升中华文化海外传播效果。因此,在中国图书走出去的同时,中国作者、译者也要走出去。

第七,国家资助要有所侧重,要重视海外传播效果。目前,我国政府有多个对外翻译资助项目。其初衷应该是对翻译中国图书的海外翻译家、汉学家、出版机构给予鼓励和扶持。但是,一些出版社本身没有走出去的自觉性和合适的图书选题,却热衷于申请国家资助和补贴,这背离了国家政策的初衷。国家翻译资助政策的作用应该是“雪中送炭”,个别重点项目是“锦上添花”,而不应该是“阳光普照”。中国图书在海外翻译出版方面得到政府资助说明了政府的扶持态度,以及政府的鼓励扶持方向。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第八,谨慎选择海外合作伙伴,选择合作单位时要对对方进行充分调研。目前,我国已经与13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很多国家设立出版机构不需要行政审批,而是在税务机关或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即可。因此,在选择海外合作伙伴时,应当注意出版机构的资信、以往的出版业绩,其与本国汉学界、友好机构、当地使领馆的关系及其销售推广能力。与汉学家、翻译家合作时,不但要了解他们的学历、经历、所在单位、翻译成果、学术研究成果,了解他们对中国文化的态度以及对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态度,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在获取中国图书信息、作家授权、翻译费资助以及翻译和传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因此,有关部门建立海外权威出版机构数据库,以及海外汉学家、翻译家数据库,实现动态和静态管理相结合、建立黑名单制度很有必要。同时,我国也应尽快建立中国图书海外传播评价体系。

总之,我国“一带一路”的“朋友圈”越来越大,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互鉴已经成为各国增进民众之间的彼此了解,巩固友谊,拓展和深化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传承本国文化、丰富本国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最基本和最持久的事业。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一带一路”版权合作,应当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作者张洪波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